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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幼儿园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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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杭州师范大学幼儿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杭州师范大学幼儿园是浙江省示范性幼儿园、杭州市甲级幼儿园、西湖区绿色幼儿园,同时也是杭州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教学实践基地,创建于1982年,目前设有教工路园区以及杭师大仓前校区内的仓前园区,拥有大、中、小、托24个班级规模。园舍建筑面积8398平方米,占地面积12050平方米,室内设配套活动室及美术创意坊、建构工作坊、奥尔夫音乐坊、绘本坊等专用活动室,户外设置适合幼儿户外活动的场地,以及多个功能齐全的大型户外活动器械。

在教科研方面,先后被评为浙江省青年文明号、浙江省一级幼儿园、杭州市绿色幼儿园、杭州市高师教育实习工作先进集体、杭州师范大学巾帼文明示范岗先进集体等。近年来,幼儿园充分依托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学前教育系等优势资源,实现深度融合。在先进理念的引领下结合幼儿园的实践和探索,以形成高起点的办园要求再出发,打造具有杭州师范大学气质的品质幼儿园。

具体情况详见学校网站:http://hsdyey.hznu.edu.cn/。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杭州师范大学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人,具体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

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向招聘岗位对应指定邮箱发送岗位报名表(附件2),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名称+姓名”,并提供相关的电子佐证材料。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邮箱的自动回复为准。应聘人员应妥善保存专用邮箱的自动回复,作为已报名的凭证。招聘设岗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在考试时请将报名材料原件送设岗单位审核确认并按要求留下复印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所需提供的电子佐证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等),并附1寸免冠近照。

(2)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个人荣誉等证书扫描件,工作经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

(3)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具有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二)考试考核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15个工作日后,由设岗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及疫情防控情况组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对通过初审但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通知来校进行考核,具体通知由杭州师范大学在学校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中另行发布。考核以笔试和面试的形式开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答辩等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职责、专业要求等内容拟定。

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笔试后,在相应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4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 %。

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应聘人员考核后依据考核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由学校人事处报学校讨论研究,学校审批通过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照择优录用原则,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着重了解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与体检工作视疫情防控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学校招聘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年度编制计划和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四、咨询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有关本次招聘专业问题、招聘进展请联系设岗部门,政策咨询请向杭州师范大学人事处电话咨询。

杭州师范大学人事处(人才办):http://rsc.hznu.edu.cn

招聘设岗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杭师大人事处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571-28868831。

监督部门: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571-28868112。

本公告由杭州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幼儿园幼儿教师招聘计划表.xlsx

2.杭州师范大学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应聘表 .doc

杭州师范大学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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